80年代初期,公安机关开始给自行车打杠号上户口办证了,这件工作主要是由治安部门办理,那时候,偷两辆自行车就可以逮捕判刑,83年严打的时候,一个盗窃了80多辆自行车的案犯还被判死刑给枪毙了,今天不说这些事情,讲一讲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不光彩的事情,那是一个关于自行车的故事。
有一天,我和搭档老向同志,一起从太平区往回走,八月份的天,骄阳似火,60华里的山路,走得我俩筋疲力尽,那时候工作的条件很差,下乡办案基本上都是靠的11号汽车,我们走到一个小地名叫高梯子的地方,老向一屁股坐在地上就再也走不动了,他比我大三岁,66年的兵,在部队是个医助,我们同一年退伍,他回来以后局里把他送到公安处刑侦科学习了一年,在我们刑警队干法医,任我怎么鼓动,他就是不起来,我看他实在是不能走了,在一旁逗着他玩混时间。
突然,我看见一个中年人推着一辆自行车朝我们走来,因为山路很陡,他只能推着自行车走,看着他吃力的样子,一个歪主意在脑海里闪动,不由得心里一阵阵高兴,我挡下了这辆自行车,出示了自己的工作证,那时候还没有警官证呢。
我问道:老乡,你的自行车办证了没有?
来人答道:没有。
我说:那你怎么能够证明这辆自行车是你的呢?
他努力的辩护着,但是,在我的语言当中,他的理由无法充分,仿佛还有盗窃别人自行车的嫌疑,他不由得开始紧张起来。
我说:你别紧张,这样吧,我给你打一个暂扣的条子,你回去以后,在生产队开一个证明,然后再到公安局来取车吧!
就这样,这个中年人只好把自行车交给了我,我目送着他刚刚拐过了那道山崖,就兴奋地对我搭档说,老向,快起来,咱们有车了,老向也不知道是哪来的精神,一下子就窜到自行车后架上,我带着他,正好是一溜的下坡,我们冒着火一样的太阳,一路高歌地跑回了局里。
后来,都是这个老向的嘴巴不严,此事在公安处的刑侦科里成了典故,都说这家伙脑瓜子灵活,鬼点子多。可今天回想起来觉得很内疚的,真的是对不住当年的那位自行车的主人啊,按现在的纪律,我可是又在犯规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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