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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世忠 
部队: 雷达33团   
部门: 2连 政治处 保卫股 
职别: 政治处保卫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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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 "回首楼台非甲帐,去时冠剑是丁年” 
所有篇目(共78篇)

标题:

《乡村轶事》3 老孩  

发表时间:

2012-11-8 13:49:20

更新时间: 

2012-12-19 20:40:11  更新者: 梁世忠

关键词:

战友文学  

  [这是对本篇第 3673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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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轶事


老孩

    老孩姓高,两个哥哥姓汪,同母异父,却不是一般的同母异父。

    原本汪家四口人。户主汪德利,妻子刘氏;育有两子,大的叫长庭,五岁,小的叫短庭,三岁。这汪德利骨瘦如柴,弱不经风,那一年又得了怪病,久治不愈,终日咳喘不止,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汪家是门前田园荒芜,室内清锅冷灶,吃了上顿愁下顿不说,治病欠下的钱,时常招来讨债的债主,逼得刘氏苦不堪言。

漏房偏遇连阴雨。那一天,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把原本风雨飘摇的两间茅草屋,吹个七零八落,房上茅草仅余十之六七,屋内积水漂鞋成船。面对凄风苦雨和绕膝小儿,汪德利束手无策,寻死觅活,刘氏进退无着,嚎啕大哭。时值村里鳏夫高有农路过,看不过,伸手相助,上房添草,进屋淘水,帮一家度过了危急时刻。

这刘氏五短身材,阔嘴平鼻,面似青碳但脑筋活络,伶牙利齿。眼看汪德利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恐其不能长久。见高有农人高马大,干净利落,又古道热肠,孤身一人,心中便有了主意。

一日,刘氏找理由把汪德利支到三十里外的亲戚家办事,两个孩子交由姥姥代管。麻利地杀了母鸡,装了烧酒,又从箱子底翻出一件半新上衣,梳头洗脸,略施粉黛。准备停当,以感谢为由,请高有农为座上宾。

高有农几杯热酒下肚,目光开始迷离。再看刘氏,虽然身材矮短,面色青里透黑,却也双目炯炯,唇红齿白,特意梳理过头发,丝丝缕缕齐飘过耳,一双小手虽然粗糙,却也十指纤纤,一件紫色布衫,衬托出苦寒境遇下的半老徐娘。刘氏三十出头,守着个病秧子本来委屈,遇到高有农热心相救,心存万分感激,看到有农热烈的目光,一股暖流涌遍全身。一个鳏夫处男,一个徐娘半老,四目相对,烈火干柴,自然而然就发生了最本能的肢体交流。

事后高有农恐慌起来。刘氏是村里有名的得理不饶人,遇事从来是嘴上先锋,不占便宜也要弄个理在。这件事非同小可,酒后失态,醉越雷池,已经授人以柄,倘若刘氏耍横,就是不告强奸,论个非礼也让他没法收拾。哪知刘氏非但未恼,还石破天惊地要求有农跟他们家一起过日子。

高有农也是苦命之人。父母早亡,从十七岁开始就孤身一人生活,虽然身板好有力气,但家徒四壁,身无长物,到了年龄也没聘到媳妇,一个人孤苦不说,不能给高家传后,是他夜不成寐的根由。事到如今,势成骑虎,应了心有不甘,不应木已成舟,思来想去,咬牙应了。但他提出了一个条件,要给高家留条后,有了孩子必须姓高。刘氏爽快地答应了,高有农也就成了汪家的一员。

一年后孩子出生,真姓了高,大名高继宗,小名老孩(幺儿的意思)。

一家人就这么不清不混地过着。汪德利还是病歪歪的,有一天没一天地捱着日子;高有农名为家庭一员,实为全职长工,出田抱垅,春种秋收,碾米磨面,打草抹墙,把个眼看要坍塌的家又支撑起来。只是人前人后,免不了被戳戳点点,大家不雅地称他是拉帮套的,他听到了只当没听见,忍了。

转眼间,老孩三岁,大哥长庭到了上学的年龄,就入了村里的小学。一日,长庭与同学吵架,同学揭短说你妈找了个拉帮套的,还给人家生了个老孩。一句话把长庭羞得小脸红到了脖子根。长庭回家甩脸子、砸东西,指名道姓要让高有农和老孩滚出这个家。小小毛孩炸了翅,让刘氏吃惊不小。刘氏看着偎在灶上不中用男人,想到这些年苦心孤诣,忍辱负重,不禁怒火中烧,和着泪水,着着实实地把长庭打了一顿,寸半粗烧火棍断成两截。

胳膊拧不过大腿,日子仍然一天天地过下去。只是长庭脸皮薄、心胸窄,还有一肚子的坏主意,长辈们这点不上台面的事,始终在他心里疙瘩着,总琢磨找机会发泄出来。针对大人,他怕他妈的烧火棍,只有在老孩身上打主意。

那日,学校放暑假。长庭见操场上闲一口大锅,一个坏主意油然而生。 第二天上午,长庭叫短庭带老孩去了学校操场,以捉迷藏为由,把老孩扣在了锅内,上面还压上了石头,之后,哥俩若无其事地离开了学校。时值盛夏,骄阳似火,铁锅导热,又只加热不透气,锅内气温越升越高。可怜老孩包子似被蒸在锅内,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不久便昏死在黑暗中。也是老孩命不该绝,在千钧一发之际,学校看门人见原本口朝上的锅,现在口朝下,还压着石头,觉得蹊跷,走过去掀开锅,发现汗流浃背昏死在地的老孩,赶紧喊来刘氏。刘氏见状心如刀绞,呼叫、摇晃、掐人中都没唤醒,觉得事态严重,与闻讯赶来的高有农火速把老孩送到了公社卫生院,打针、灌药仍是不醒,大家急得团团转,大约三个小时后,老孩才慢慢睁开了眼睛。

长庭知道闯下大祸,后果严重,便领着短庭躲进了村后的山里。姥姥舅舅漫山遍野地找到他们,哥俩就是不回,要让妈妈饶恕方可。刘氏正在气头上,怎肯轻饶?最后还是高有农从大局出发,做通了刘氏的工作,保证不再追究,并亲自上山把哥俩领了回来。

老孩命是捡回来了,但原本聪明伶俐的孩子,从此变得少言寡语,目光呆滞,大家都说是长时间缺氧所致。

    又过了两年,汪德利终于灯油熬尽,撒手西寰,高有农成了名符其实的户主。有农天生良善,为人厚道,念刘氏真心对他,又给高家留了后,就一百个心地对待这孤儿寡母,即使长庭始终疙疙瘩瘩,不正眼瞧他,他也从来没慢待哪一个。村里人眼中不揉沙子,见有农忍辱负重,善良待人,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为汪家立下汗马功劳,渐渐地转变了不良看法,那些不敬之言从此销声匿迹了。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转眼间孩子们都大了,长庭小学毕业,已经长到跟成人一样的个头,参加了生产队劳动;短庭小学念到三年念不下去,执意要下地干活,也就依了他,多少能给家挣点工分;老孩由于头脑迟钝,书念不成,又不到成人的个头,只能在家呆着。

    又过了几年。一天高有农跟车去山里给生产队拉木料,下山时翻了车,他被压在下面,不幸身亡,时年五十五岁。刘氏再次丧夫,悲痛至极,念有农有恩于全家,便新买了寿衣寿裤,打了红松棺材,让老孩披麻戴孝,吹吹打打地送了一程,也算给好人未得善终的一点安慰。

    高有农一去,家中无主,长庭自然挑了大梁。按说,时过境迁,长庭作为成人,应该懂得人情事故,体谅母亲的良苦用心。哪知他不长良心只长个,心胸狭窄、使坏心眼的毛病不但没改,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对母亲和短庭,他没有好对待,经常横挑鼻子竖挑眼。看母亲老了,凡事不得不让他三分,便一天天猖狂起来。对老孩,他整天没个正眼,母亲跟前不敢动手,骂骂咧咧是常态;离开母亲的眼睛,他动辄拳脚相加。老孩反应迟钝,加上天生厚道,许多委屈都含泪忍了。尽管如此,长庭仍是不放手,想方设法迫害老孩。

    一日,见母亲去邻村走亲戚,长庭又酝酿出一个坏主意。他让老孩挖菜窖,偏偏选个过去坍塌过的地方。老孩哪里知道,一心一意地挖了起来,待挖到一人多深的时候,菜窖突然塌陷,把老孩齐胸埋在那里。好在邻居家有人,听到老孩呼救,七手八脚地把人救了出来。

老孩反应迟钝,但并不是傻子,联想到小时候的事,知道这个哥哥对他不善,在他跟前没有好果子吃。打那以后,就经常不回家。刘氏找过几回,他啥也不说,怕母亲伤心。时间长了刘氏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就随他去了。

老孩不回家没地方去,只好流浪街头。老孩虽然愚笨,但老实厚道,尤其有一颗善良的心。赶上谁家有活,他主动帮工,出力流汗,一心一意。大家都知道他的处境,也认可他的忠厚,都好吃好喝好招待。但帮工不是天天有机会,饭也就有一顿没一顿的。乡亲们都很善良,赶上饭口,都想给老孩口饭吃,无奈老孩无功不受禄,不给人家出力,绝不吃人家的东西。每当问到,老孩吃饭没有?他总回答,刚刚吃过。如果再问,吃的什么呀,他答,大饼子熬小鱼。然后他还“咳”地一声打了个饱嗝。其实,大家都知道他没处吃饭。饿急了,如果是夏天,麦子熟了,他就远远地找个地方,拔一捆麦子烧一烧救命;玉米熟了烧玉米,黄豆熟了烧豆子。只要大家看见青纱帐里远远地飘出浓烟,就知道是老孩饿了,不管烧的谁家粮食,大家都睁一眼闭一眼,任其所为。冬天没了青纱帐,老孩经常几天吃不上饭,饿得直打晃。每当这时,有看不过的爷爷奶奶,有意把剩菜剩饭放在门外显眼的地方,等到半夜老孩悄悄地拿去吃了。白天好说,到了日落西山,家家闭门锁户,老孩成了村庄守夜人。改革开放前,有生产队,有队部,还有更夫,他就与更夫作伴;分田到户后,队部没了,更夫也回家了,他就孤身一人。果园门房、烤烟房、甚至鸡窝狗圈都住过,有时一眼就能从他衣服残留物看出他昨夜的下塌处。

夏天夜短,冬天夜长。寒冬腊月,寂静的村庄,夜半时分,经常会有一阵沉重的脚步敲打着门前的街道,那是老孩用他特有的方式向我们诉说着他的不幸与悲凉......

后记:此文写完后,我给表弟打电话,寻问汪家及老孩近况。刘氏仍在,但瘫痪在床,由短庭一家照顾;长庭一度穿过养路段的制服,由于为人不好,被辞退,仍在故乡种田,一家人勉强度日;老孩离开了故乡,据说在佳木斯附近当屠夫,杀牛为生,目前仍孤身一人。如有机会,我想见见老孩。)

  

评论(共 17 篇):

  评论者: 梁世忠

发表时间:2012-12-19 20:40:00

 已改,多数为错用,用字不精准,今后努力克服。谢谢解兄斧正。      

 

  评论者: 解昌仁

发表时间:2012-12-19 16:38:18

    《老孩》是《三魁》的姊妹篇,写的都是兄弟间的故事,但各家有各家的事,毫不雷同,一样精彩!
    字误:
    第7自然段中,“非礼”误为“非理”;
    第13自然段中,“闻讯”误为“闻迅”;
    第20自然段中,“走亲戚”误为“走亲属”。


       

 

  评论者: 陈子才

发表时间:2012-11-19 11:01:09

    梁兄笔下生辉,故事感人,亲切朴实,文笔流畅,秀才也!学习之!期待梁兄有更多好作品呈献网上!谢谢!   

 

  评论者: 史黎晴

发表时间:2012-11-19 0:54:58

    世忠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读此文所有的画面都出现在眼前。尤其是可怜的老孩,他的故事让人辛酸,万分同情和挂念。如果他能看到这篇文章,一定会为有世忠这样的好人而感动,希望他不再受人欺负,祝愿他身体健康安度晚年!   

 

  评论者: 梁世忠

发表时间:2012-11-17 11:35:53

    谢丽君、徐主任、念龙、老班长、佩民、全芝、年福、艳芳到访!
  新原兄连续长篇点评,令我受宠若惊,不胜感激之至,谢了。
  枫梅参加完十八大,也该给我们写点什么了吧,要不你回来干啥,不如在国外继续溜达呢。   

 

  评论者: 鲁枫梅

发表时间:2012-11-11 4:47:19

我想起来了,那个作家叫刘绍棠。有一段时间,专门喜欢看他的小说,直到如今还记得一些难忘的故事情节。   

 

  评论者: 闫瑞敏

发表时间:2012-11-10 18:18:54

生活就是课堂。笔者生活经历丰富,才写出这些生动的文章,呵呵,爱看。   

 

  评论者: 彭艳芳

发表时间:2012-11-10 18:06:00

写得真好啊,这一篇也和前两篇一样的吸引了我们这些读者,主人公老孩的坎坷命运让人担忧。   

 

  评论者: 林年福

发表时间:2012-11-10 7:42:46

世忠描写的人物形象个个都有鲜明个性,普通百姓的普通事,文笔流畅,令人耐看!   

 

  评论者: 苗全芝

发表时间:2012-11-9 22:22:58

似曾相似的人和事,感觉特别熟悉,就像隔壁家的邻居。同情、怜悯、可恨、可怜。

虽说平常百姓家中事,
梁兄妙笔道出人间情。
若知汪家老孩在何处,
只待世忠下篇讲分明。   

 

  评论者: 鲁枫梅

发表时间:2012-11-9 18:55:39

我记得有一个老是写运河边故事的作家,记不清叫什么了。那些年看了好多他的作品,觉得你们的风格很像呢。不是很像,是您写得比他好!他写的太长,不像您写的这些个,这一天我都看了四五遍了。真解恨哪!
虽说莫言获了诺奖,我跟大多数人一样,之前甚至都不太听说过这个人呀。《丰乳肥臀》倒是听说过,不过犯了一个浅薄之人共犯的毛病,以为那又是一个用下半身写作的人的哗众取宠呢。“摁”是碰都不曾碰过。真应了那句话:“不怕没文化,就怕胆子大”,真是“七尺大乳”呀!   

 

  评论者: 张佩民

发表时间:2012-11-9 17:45:05

世忠的文章很招人喜欢,写的非常生动,又很朴实,对人物的描写活灵活现,读起来好像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自己的眼前。正像念龙讲的,这样写下去定能拿个诺贝尔文学奖,我们也可以跟着沾光了。   

 

  评论者: 黄新原

发表时间:2012-11-9 12:34:14


《老孩》读数遍,细品其中滋味,如小说,如戏剧,让人跟着主人公打转。

那色调,完全是一幅民俗画,风情醇厚,浓淡有致。里面的悲情,牵人肠肚,时时问,这是49年以后的事吗,看到最后,明明就是和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中国啊,你那么大,百姓的生活和境况竟是这样天差地别。

世忠的笔,受着古典小说的影响,凝炼厚重,人物白描,但层次分明,情节典型,把人物纠葛交叉织构得绵密精微,交待得顺畅舒展。真个是让人读着酣畅淋漓。

还是那句老话,这几篇轶事,有着丰富的生活积累,没有这种积累,就没有人物和细节,没有那一方水土,就写不出那么“个色”的故事。人带出故事,人带出感情。里面有作者深深的同情与牵挂,没有这,也没有人物的血肉。

当代文学的殿堂里,有不少人以一方水土为基地创作出风情画般优美动人的作品,其中,我喜欢刘绍棠,他的大运河情结,让他写出了多少以运河两岸为背景的故事,没人学得会,无可替代。世忠的作品,有刘绍棠的影子。当然我不是说世忠刻意学了谁,文学相通,殊路同归,是写作中常见的事,这也印证了文学的内在规律。

期盼着你的《轶事》继续写下去,攒多了,集腋成裘,它们一定会成为一部优秀作品集,这是不泛语。
   

 

  评论者: 闫民校

发表时间:2012-11-9 8:56:48

寻常农家事,尽显乡土情。世忠好文笔,钦佩由衷升。   

 

  评论者: 姚念龙

发表时间:2012-11-8 20:56:22

梁兄就这样写下去,也定能拿个诺贝尔奖,到时咱都能跟着占个光,我们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战友,我骄傲!   

 

  评论者: 徐同联

发表时间:2012-11-8 20:50:05

  你的佳作我都喜欢,朴实亲切。没有生活是写吧出这么精彩,这么高于生活的好文章的,等看下一篇。   

 

  评论者: 闫丽君

发表时间:2012-11-8 17:49:43

 
   又见仁兄佳作,祝您创作丰硕。好作品,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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