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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不打,三年自招    

发表时间:

2011-5-28 18:16:21 更新时间: 2011-6-1 20:34:23  更新者: 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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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朋玺   [这是对本篇第 3583 次阅读] 阅读评论

   那是干部灶般走后。我们自己开火,让标图班的人轮流做饭。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早上蒸馒头多做些,中午的米也多做点。这两顿剩下的主食基本上就够晚餐的了。中午吃过饭后,往锅里放一些水,把剩下的米饭和馒头往锅里一放。晚餐就不用费事了。快到吃饭时一炒菜就可以了。这样即省煤又省事

    张副所长、武参谋、徐参谋,告诉你们一个隐藏三十多年的秘密,知道后不要骂我,也不要告诉别人。

    有一天做晚餐时,我把米饭和馒头从锅里一端走,发现里面有个死老鼠。我把它捞出来后,恶心的我都吐了出来。米饭和馒头会不会有毒,这个死耗子在锅里呆了好几个小时,我真担心饭里有毒。可把我吓坏了。

    这可怎么办马上就要开饭了,从做肯定来不及。最后我心一横,你们吃吧,反正我是不吃。菜做好后大伙就开饭了,我趁机提着泔水就去喂猪了。

    站在猪圈边心想,万一有毒怎么办啊。又后悔起来了。即便是再该批,也应该从新做。我楞了好大一会,才回去。看见大伙都没什么事,心里也就平静下来了。

   这件事我一直不敢对任何人讲起。贼三年不打,都自招了。我这都三十年了实在是憋不住了。

  
 
评论(共 13 篇):

  评论者: 王建国

发表时间:2011-6-1 20:34:23

   

 

呵呵。。。。。    

   

  评论者: 张元淮

发表时间:2011-6-1 15:39:49

   

 

徐主任,你看我当年就带了这么一帮子兵。   

   

  评论者: 徐同联

发表时间:2011-6-1 9:54:00

   

 

当年都是小孩,调皮捣蛋难免,知错就改就是好同志,过去的事,只能当故事回忆,一笑了之。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1-5-31 11:43:00

   

 

回忆往事,乐趣无穷;小兵顽皮,不知轻重。   

   

  评论者: 曲先庆

发表时间:2011-5-31 11:39:49

   

 

事情过去就过去了,连你的老领导徐兴伟兄都不太追究,你还怕什么哪?建议把博客字改为3号,大家看着方便。   

   

  评论者: 牛朋玺

发表时间:2011-5-31 8:43:23

   

 

抽时间,准备向我的老首长,老战友“负荆请罪”。其实还不如当年挨顿批好受。这心里有事不能对人说,就像赵本三的台词:“能憋疯” 我想,这过了“追诉期”的事,再加上老战友的情面“处罚”会轻易点吧。这回我一定去接受这个“处罚”。不能再犯当年的错误。现在后悔还能买到“药”。如果再像当年,“药”就真的买不到了。 人生中,我已有件最后悔的事。不能再发生了。   

   

  评论者: 郭果

发表时间:2011-5-31 2:04:00

   

 

有勇气,终于说出来了:-O。不过楼主战友我挺为你担心,当年的那些吃过这个饭的战友看到一定会冲动的~~~~唉,也挺愁的,不说心里憋屈,说吧安全也受到一定的“威胁”~~~~出去躲一躲吧 ~~~~··~~~    

   

  评论者: 史黎晴

发表时间:2011-5-31 1:42:57

   

 

哇!现在听到这个迟到的故事都恶心啊!那些可怜的战友们!   

   

  评论者: 徐兴伟

发表时间:2011-5-30 16:08:38

   

 

怪不得我现在还经常恶心呢,原来如此。不过比添加剂强多了。   

   

  评论者: 蔡国富

发表时间:2011-5-30 15:35:37

   

 

看了真是喷饭,难得你还有勇气来公开承认错误,他们要是现在看到这篇文章也会恶心死的,原来你家伙比我们的老战友罗永志还要......,哈哈哈哈,幸亏不与你同一连队,要不然啥时候让你小子给卖了说不定还会帮你数钱呢?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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