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作者与内蒙古新战士岳志明合影
难忘的愧疚
1987年我在军区空军航空机务训练团学员八中队任指导员,学员大多是当年入伍的新战士。由于部队驻地处在天津市区,交通十分便利,隔三差五就有战士家长到部队探亲。中队作出规定:战士家长到部队探亲,所在班的班长、区队长要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食宿,中队干部要会见战士家长,介绍战士在部队的训练生活情况,征求家长对部队管理教育的意见,以利于战士今后的锻炼和成长。
有的战士家长到部队后,看到自己的孩子入伍的成长进步,心里十分高兴,为表示感谢之意,热情邀请中队干部到市区的餐馆酒楼“坐一坐”。对于战士家长的盛情,我们重申部队不允许在外就餐的规定婉言谢绝。有的家长就改在部队招待所餐厅定一桌菜,以给孩子过生日等为由邀请中队干部参加。最初我们也婉言推辞,招致一些家长的不满意,说我们“架子大”“看不起”“不给面子”。考虑到有的战士家长还是地方的领导,地方有些拥军优属工作还需要他们的支持,不能太清高矜持。最后在一些战士家长的盛情邀请下,破例在部队招待所接受了战士家长的宴请。
这个“口子”开了以后,战士家长来队探亲宴请中队干部的现象逐渐多了起来,去了一家就难以拒绝第二家,怕这“碗水”端不平。随着宴请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感到不对劲,一时也找不到的理由“刹车”,直到有一天一位战士家长不辞而别,才使我痛下决心拒绝一切来队探亲家长的宴请。
那天晚上我组织中队点名,当我点到新战士“李国龙”名字的时候,四班长回答到:“他请假到车站送父亲去了。”我心里一楞:“怎么没和我们见一面就不辞而别?”点完名我把四班长找来问明情况,四班长难为情地说:“李国龙不让他父亲见中队领导。”“为什么?”我不解地问。四班长说:“李国龙看到别人的家长来队探亲都请中队干部吃饭,他父母务农,家里很穷,他父亲这次来仅带够路费,没钱请中队干部吃饭,所以就劝他父亲连夜回去。”了解到事情的真相,我顿时感到无地自容,内心无比的愧疚,由于自己的“放纵”,给新战士心里带来这样大的伤害,自己带兵干部的形象哪去了?我军“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哪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哪去了?
我马上把情况通报给中队长,决定连夜召开党支部扩大会。会上我就接受战士家长宴请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对此给部队建设带来的危害性进行深刻地反省。会议决定:全体带兵干部要严格遵守“八个不准”,禁止接受战士家长的礼物和宴请;在全中队广泛开展“尊干爱兵”教育,进一步密切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
第二天晚点名,我宣布了党支部扩大会议的决定。我还主动找李国龙谈心,向他赔礼道歉,并请他向父母转达我们的歉意,希望他不要自卑,在人民军队里官兵都是平等的,“嫌贫爱富”是与人民军队的宗旨相背离的,我们每个带兵干部接受战士们的监督。
从此,战士家长来队探亲宴请中队干部的现象消失了,官兵关系更加密切,训练热情更加高涨,中队连续三年被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我和中队长均荣立三等功。
在部队服役二十年后,我转业进了人民检察院,完成了从军官到检察官的转变。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但军旅生活中那次难忘的愧疚时刻鞭策着我:只有做到廉洁自律,才能维护公平正义。
(本文发表在2005年1月15日《检察日报》,原题目《十八年前的愧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