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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成律师至邵全国之女邵琼一封信    

发表时间:

2009-5-2 23:06:39 更新时间: 2009-5-14 22:53:21  更新者: 徐刚

关键词:

邵全国 邵琼    
作者: 罗成   [这是对本篇第 3550 次阅读] 阅读评论

 

邵琼,你好!

空六军战友网站长付根利下午电告你父亲治疗疾病不幸遇难的事件,希望作为律师的我帮助你和你的家人。我刚回到家就登录《空六军战友网》查阅你的“求助信”,从你的反映案件事实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认为你和亲人们很坚强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值得肯定。

面对残酷现实,解决问题,维护合法权益!依据邵琼提供的案件事实概要和我国现行的司法实践经验教训,本律师建议解决方案:

1,委托当地的法医协会依法对邵全国遗体进行验尸鉴定。你要通过律师事务聘请律师,律师事务所依法委托当地的法医协会进行验尸鉴定。鉴定报告一般可以说明邵全国死亡的病理原因。

2,做好证据保护工作。除了医院的病例资料和公安机关影视资料的封存保管,邵全国的历年的就医门诊和住院信息资料均须保管好,案件可能涉及到邵全国的用药的过敏史和其他信息等。

3,通过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获得经济和精神补偿。邵全国就诊时发生的治疗过程中的死亡事件,医院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毫无疑问。是不是构成医疗事故或属于意外事件均不影响医院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是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权利。

4,法医协会依法对邵全国遗体进行验尸鉴定后,建议按照当地的风俗对邵全国战友举行悼唁活动。

5,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获得经济和精神补偿的过程中,有什么疑问需要咨询,请你及时与我联系。

需然我远隔千山万水,作为你父亲的空六军战友,我们的心灵相通,目标相同,感情相融。

你的叔叔:罗成 律师

2009年5月2日 22:47  重庆

 

 

罗成(lawyer)

重庆圣必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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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16楼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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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 2 篇):

  评论者: 徐刚

发表时间:2009-5-14 22:53:21

   

 

罗律师:虽然咱俩没见过面,但您对战友的情谊我能感觉得到。谢谢您的帮助!真诚的欢迎您到杭州千岛湖来游玩!   

   

  评论者: 付根利

发表时间:2009-5-3 7:42:51

   

 

感谢罗成战友及时的帮助。凡关于此事的文章,请在关键词中加入“邵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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