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基地作用 力推爱国教育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推动中国社会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旋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培养四有新人的基本要求。爱国主义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是引导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中华民族振兴、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一项重要工作。
1994年8月23日,中宣部颁布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纲要》论述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极为重要的意义,提出了教育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点对象以及一系列具体措施。《纲要》拓宽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渠道,强调通过群众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取得教育效果,并着眼于建立长远的教育机制,体现了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
1995年 5月,中宣部、国家教委、文化部、新闻出版署和共青团中央发出《关于向全国中小学推荐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的通知》,把阅读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观看百部爱国主义影片和学唱百首爱国主义歌曲,作为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
1997年7月,中宣部向社会公布了首批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并以此影响和带动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此次公布的100个示范基地中,反映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内容的有19个,反映近代中国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我国人民反抗侵略、英勇斗争内容的有9个,反映现代我国人民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内容的有75个。2001年 6月11日,中宣部公布以反映党的光辉历史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05年11月20日,中宣部公布了第三批66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名单。2009年5月,中宣部公布了第四批87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旨在进一步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更加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培育民族精神。
中宣部向社会公布的四批353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分布于全国各省、市、区,可以有目的的就近开展活动,切实起到教育效果,推动工作更好更有力地展开。但千万不能与中央精神相违背,走形式,变相旅游,游山玩水!
在部队时,每年都会开展一项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其中,爱国主义教育必不可少。
自1994年8月转业进入公安局工作后,各种教育活动也接连不断。2009年 6月2日至6日,由我带队,组织50名社区民警前往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纪念馆、韶山毛泽东纪念馆(故居)、宁乡刘少奇纪念馆等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2011年6月27日至29日再次由我带队,组织50名老民警前往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福建古田会议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通过经常性、常态化、多形式的教育,激发出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和为民爱民的强烈意识,在全市19个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绩效考评中连续15年获第一名,有力地推动了公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