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的警察生涯(26)——刑警睡觉    

发表时间:

2013-8-2 21:06:48 更新时间: 2013-8-6 13:30:54  更新者: 罗永志

关键词:

战友文学    
作者: 罗永志   [这是对本篇第 3384 次阅读] 阅读评论

    

   有一次我县宝盛乡的一个小山村里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我们接到报案已经是夜里零点了,我立刻带领刑警队驱车前往现场,一个小时以后,到了现场,案情十分清楚,原来是70岁的老父亲趁着儿子酒后熟睡以后,用凳子猛击其子头部,将儿子砸死在床上。

   这个儿子是个孽子,他好吃懒做,不劳而获,撬门压锁,偷鸡摸狗什么坏事都干,更气人的是,这个混蛋气死了老母又对其父百般虐待,常常拳脚相加,村里的人对他是深痛欲绝,此时都来到了现场,纷纷为其年迈的父亲求情,称老人是在为民除害,请求政府对其网开一面,从轻发落。

   我察看死者横在床上已经死亡,头部有明显的钝器多次击打的痕迹,头胸下面是相当大的一片血泊,足足有0.5CM厚,并已经开始凝结,墙上有大面积呈放射状的喷溅血迹,血泊里还有许多大大小小不规则的颅骨,地上有一根长45CM、直径5CM的杂木棒,上面附有血迹和少量的毛发,我叫法医将尸体抬到院子里面去解剖,我在这里趁机睡上一觉,因为我已经几天几夜没有睡好觉了,实在太困,可他们家就只有一张床,我只好把当地山民们送给死人的草纸一刀刀地打开,厚厚的铺在了那滩血泊上面,和衣躺就睡,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弟兄们把我叫醒,告诉我活已经做完了,犯罪嫌疑人也控制好了,材料也收集齐了,该提取的物证也提取了,于是,我们押着这个老年案犯连夜开始下山往回返了。

   后来这个老人被法院判处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样他就只有死在监狱里面了,因为他的年龄太大了。

  
 
评论(共 5 篇):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3-8-6 13:30:54

   

 

谢谢闫民校战友、张玉武战友的关注留言。   

   

  评论者: 张玉武

发表时间:2013-8-6 8:46:25

   

 

罗永志战友的人生真是很精彩,确实百年以后给后人留下宝贵的财富。我还建议老兄您汇集成册出书吧!祝好!   

   

  评论者: 闫民校

发表时间:2013-8-5 10:14:21

   

 

孽子不死,天理难容。父弑亲子,国法不容。这种畜生,养又养不得,杀又杀不得。看来,李、梦夫妇对天一也无可奈何呀。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3-8-3 19:18:44

   

 

回魏燕战友,凡是看守所里的犯人有了病,医疗费用全部都是由国家出的,包括需要住院治疗的在内,有慢性病的犯人也是一样,都是要给治的,如果是保外就医的,那么其费用看守所就不再承担了。 你介绍的保存方法很好,我按照你教的步骤试试,谢谢!   

   

  评论者: 魏燕燕

发表时间:2013-8-3 16:39:10

   

 

唉,真无奈,为民除害也要死罪啊! 永志,顺便问问,在看守所里假如犯人有了病,医疗费用是国家给出吗?有的病人是慢性病,里面给治吗?或者办保外就医? 你的人生很精彩,故事很感人,建议你把每一篇文章都保存好,存在你的文档里,这样就不会丢了,等你想用时可随时调出来。 步骤:1,在文章上点击左键,再点击“复制”, 2,然后点击频幕右上角的最小图像(左键)也就是最左边那个(—) 3,关到最小后在桌面上找到“我的文档”,再点击右键“打开”,打上你要存上的文章题目(左键) 4,再点击“保存”就可以了。你试试! 等 你想看看自己的文章时,在桌面上点击左键“我的文档”就可以了,不用再进空六网里找 了! 你的博文篇篇精彩,记录了你的警察人生,也是给后人留下的一笔宝贵的财富!    

   
   

共 5  篇,第1/1页

Bottom
浏览时间:2024-11-22 20:20:26
Copyright © 2006 - 2024    空六军战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 0606057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