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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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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9 20:48:26 更新时间: 2013-8-7 15:53:01  更新者: 叶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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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我爱我家    
作者: 张文秀   [这是对本篇第 4724 次阅读] 阅读评论

为人父母

当母亲已经20多年,不知道有没有资格谈这个话题?

当妈妈的日子里不断的出错,不断的改错,在女儿成长的过程中修正自己,直到今天!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该多好!只可惜覆水难收!

我不停的把养儿经验说出来,告诉身边的朋友,其实也是在不断完善自己,我也在成长!

常常听朋友讲朋友的事,常常从媒体上看为人父母的事,常告诫自己要当个称职的母亲,我称职吗?

昨天和女儿聊天,提了几个问题让女儿回答,这也是我早都想好答案的问题,只可惜我的生活里无法践行!

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如果!我只能说是如果!

如果你有财产可以分配,条件一:你有一双儿女,一男一女,你如何分配?

我的答案:平均分配!

我的道理:男孩儿女孩儿都是孩子!都是父母生父母养,重男轻女是最愚蠢的想法。

条件二:还是一双儿女,女儿孝顺,儿子不孝,财产如何分配?

我的答案:全部送给孝顺的孩子!

我的道理:父母养育儿女到18岁是法定义务,我不会把儿女孝顺父母当成义务!但孝顺的孩子理应受到父母的奖赏!父母的财产当然要馈赠给付出更多的孩子!

条件三:还是一双儿女,其他条件相同,但经济条件差异很大,财产如何分配?

我的答案:平均分配!

我的道理:养育子女到18岁是父母的义务!18岁以后的发展是孩子的个人能力!如果父母倾向于弱势的孩子,表面看来是在扶贫帮困,实际上是对另一个孩子的不公平!爱应该是平等的,不该通过父母的给予分配爱!

父母往往在这个分配过程中伤害了子女,也伤害了子女之间的感情!人为的让他们衡量来自父母的爱的分量!

一般情况下,平均分配的孩子,条件好的自然会更加爱护条件弱的手足!他们从父母那里得到信任,得到爱!他们会把这种爱传递给手足!同样,弱势子女也能从父母以及兄妹之间获得爱!获得更多的尊重和力量!

父母不应当人为的厚此薄彼!那样对孩子的成长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我有一个朋友,年届古稀,他有三个儿女,其中一对双胞胎儿子,一个女儿,家境各有差异,一个儿子在美国,其他两个孩子在身边。老两口经常到美国小住,游山玩水,跑遍了大半个地球,前段时间忽然对财产做了公证,坦然面对人生。

问及财产如何公证时,朋友讲到:三个孩子平均分配。我很吃惊!美国的孩子生活很优越,根本不会贪图父母财产,他们每年都会给父母寄零用钱!我问朋友为何还要给这个孩子遗产,老人的财产也就是一套房子!朋友告诉我:孩子们要不要是他们的事情,父母给予孩子的应该是公平!要让他们都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爱!厚此薄彼只会让他们越走越远!公平的爱会让他们越来越近!我从朋友那里获得许多感悟!人生本该如此。

我们这一代只有一个孩子,这也是人生中不小的遗憾!我的孩子更有可能有两个孩子,我希望她能从我的教育中获得更多好的东西,让她的子女更好的成长!

我非常讨厌重男轻女!身边好多这样的例子!哪怕是一口破锅都要留给儿子!而孝顺的义务全留给女儿!这样的父母真是不配为人父母!这样的父母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给女儿多大的伤害!这种伤害会在她们心中埋下自卑的阴影,影响她们的成长,也会影响她们以后的人生。

为人父母!要让爱陪伴子女的成长!有爱的家庭更幸福!有爱的孩子更包容!

2013-3-13

  
 
评论(共 23 篇):

  评论者: 叶效勇

发表时间:2013-8-7 15:53:01

   

 

文秀战友,你好! 好文章,实诚,支持!    

   

  评论者: 胡胜华

发表时间:2013-8-7 10:02:36

   

 

好文章!拜读!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3-8-6 13:45:00

   

 

祝福战友幸福快乐!   

   

  评论者: 匡献昆

发表时间:2013-8-6 13:36:43

   

 

欣赏佳文!   

   

  评论者: 段雨虹

发表时间:2013-7-18 13:38:54

   

 

父母的心对儿女永远是爱和包容,不管出息大小的孩子,在父母的眼里永远是自己心爱的孩子。   

   

  评论者: 付根利

发表时间:2013-7-13 14:12:08

   

 

维明,最好借着推荐历史作品动员作者新发征文,因为单是历史作品不能计算到征文人数呀!   

   

  评论者: 殷维明

发表时间:2013-7-13 11:40:02

   

 

文秀战友的文章,是幸福家庭的写照,我推荐参加《我爱我家》专栏展示,值得一读。   

   

  评论者: 张文秀

发表时间:2013-4-5 19:29:58

   

 

哈哈哈!谢谢大家!谢谢民校战友、艳芳、廖信华、林年福、毛世威战友!谢谢大家关注我。   

   

  评论者: 闫民校

发表时间:2013-4-1 10:49:38

   

 

你的三个答案我都赞成!你文中所有的观点我都支持!   

   

  评论者: 彭艳芳

发表时间:2013-4-1 10:37:38

   

 

公平,我支持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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