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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千金”与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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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30 0:43:00 更新时间: 2012-5-31 8:18:53  更新者: 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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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文学    
作者: 范建   [这是对本篇第 2207 次阅读] 阅读评论

新闻讲堂 “一字千金”与咬文嚼字

范 建


    笔耕年代,常用笔来爬格子,免不了写得龙飞凤舞。录入的打字员看到那些飞舞的“龙凤”,一不留神,落在报上的铅字就啼笑皆非了。有一次,我们的报纸把“中国作家协会”变成了“中国牛家协会”,搞得编辑们无地自容。生怕作家们找来算账。好在作家们有学养,见那“牛”字就自我解嘲道:“报纸登得也没错嘛,咱不就是个挤奶吃草的牛!”话是这么说,可我们当编辑的,好像脸上被重重地扇了个大耳光。就为这,好长一段时间,一个“牛”字,竟让我们在新闻圈里成了“文盲报纸”讥讽的靶标。

     现在改用电脑写稿了,是不是就能避免那样的差错?其实不然,电脑输入法相当多,每个人的用法不一样,人为带来的差错就更离谱可笑。像我喜用五笔字型,笔划顺序稍一颠倒,就会把“农业”打成“受精”。那么报界用得最多的拼音法,打上“蜂蜜”,拼音不准,就会错成“粪蜜”。倘若登上报纸,读者还会以为这市场上会不会又出了什么“粪蜜”的新品呢。这么一看,打字能不能打得对,会不会是这个字、这个词?不是计算机能左右的。假如脑子出了水,也一样歇菜!

    由这个字,我想起一个故事。2000多年前,吕不韦辑《吕氏春秋》后,“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好多天过后,之所以没有人去领千金之赏,就是因为文章写得太好,增损一字,难上加难。后来,这个故事就引申成“一字千金”的成语。用它形容文章价值高,修辞精妙,不可更改。    
    由此,我又想到,上世纪80年代,我在天津空军部队工作,一天到《天津日报》文艺副刊,见编辑房里一角,有个穿大褂的老者用朱笔改稿。他一字一句,勾勾画画,字斟句酌。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著名作家孙犁。其实,孙犁老真正的本行是编辑和记者。他文章中的遣词造句,千锤百炼是有了名的。后来,我当了编辑和记者,只要写稿、改稿,总也会想到这个在门角落边认真改稿的身影。
   
    上世纪90年代初,孙犁给《人民日报》大地副刊写了一篇随笔,编辑只改动了一个字,没想到孙老先生又写一篇千字文以正视听。文章的标题就叫《一字千金》。孙先生从这个字的字义,在文中要表达的思想和韵味儿,为什么用这个字,而不用编辑订正的字。条清屡晰地说个透彻。看起来,编辑只改动一个字,实际上,文章的意境全没了。正如《诗品·古诗》所言:“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魄,可谓几乎一字千金。” 足见一字的份量。联想到现在的媒体,错别字连篇,文句不通,望文生义,错用成语,似是而非的事,似乎已见怪不怪了。


改得不得法就会成为“刀斧手”

    编辑是为人做嫁衣的,“改”字是当家本领。但改得不得法,又会被人讥为“刀斧手”。为了提醒自己不要向“刀斧手”靠近,我也就在鸡蛋里挑些骨头,把这骨头熬出汤汁,趁热端给大家品尝。
    “为害”与“危害”,在字义上区别不大,有些字典甚至相近或有混谈的释义。加上如今信息社会,人们不太注意其中的细微差别。这就自然形成了误用。


    我在《桔柑大实蝇》一文中,曾写有五处“为害”,见报后,却都改成了“危害”。其实,“为害”一词在特定场合下,是农业植物保护专业使用的一个术语。它在一定的语境中当动词用,意即对其他植物引出祸害,形成灾害的意思。比如,“抓住时机灭蝗,控制蝗灾为害黄瓜、胡瓜”,为害植物在农田中极为常见。而“危害”是形容词,表明它对人或事的程度、范围等。比如,“成虫会啃食瓜类作物的嫩叶与花朵,危害颇为严重。” 如果把“为害”改为“危害”,不仅不规范,在农业界,还会留下不准确、不科学的把柄。

    这个例子提醒我们,不能自负于已知的生活而想当然。正是这种似是而非的暗道,才使我们想当然的坠入失义的陷阱。作为一个报人,当遇到“露地农业”和“陆地农业”时,你会不会怀疑前者?而怀疑的理由会不会是习见的“陆地”的概念已了然于心?恰恰是这种“经验主义”,使人走进了“误用”的暗道。显然,正确的用法是“露地农业”,是在地上,但却是露天。以区别现时流行的“大棚”或“温室”的农业。可见,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还有一种是地方特有的说法。常理上看错,实际却对。比如,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文中有“摔花生”一说,编辑自然怀疑“摔”字的理由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摔”会不会是“剥”之误?由着这条主观视线,便改成了“剥”,也自然掉进了改错的陷阱。语文基础题考试所常设的改错,就是利用这样的陷阱设局。

    人们称代人作文为“捉刀”。如请人代写文章,就叫“请人捉刀”;而替人作文的人,叫“捉刀人”。“捉笔”一词就不一样了。“捉”是“握住”、“拿住”的意思。“捉笔”就是提笔、执笔,并没有“替别人写”之意。(如果要想表达找人替写文章的话,可以改为“找人捉刀”)。当然,想区分好这两个词的最好办法是,记住“捉刀”有“替”的意思,“捉笔”则没有。

    在大大小小的媒体中,把“工程”写成“过程”,把“判刑”写成“叛刑”,把认了罪的“服法”,写成了被枪毙的“伏法”。这里,除了粗心大意外,还有就是学养不够又不求甚解。把人名、地名写错更是媒体难避免的一件事。有的是粗心大意,有的是与作者不熟悉和想当然有关。比如,中央某家大报把“总理温家宝”错为“总理温家室”以致酿成“政治事故”。一家报报,明明是“安徽太湖县”,到了编辑之手,想当然地改成“江苏太湖县”。假以落入皖人之手,大凡不会出此差错。

    上世纪70年代,我在收音机里无意中听到陕西电台将安徽“亳州”念成了“毫州”,写了纠正信,还得到两元稿费。可见主播也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
    错字别字,文句不通,成语不当,当然有校对的责任。记者、编辑的责任更大。如果我们每道工序都能尽职尽守,即可消灭差错。新闻也是产品,产品不合格,就是次货,出了次货可以打折,可出了新闻次货,不仅不能贱卖,反而会卖不出去。


不懂装懂就会误传和误用


    “喋血”这个词经常见报,殊不知它是差错的全国之最。“喋”是踏之意,杀了很多的人叫喋血,杀一两个,谈何喋血?已死的人就更不能称作喋血。看看报纸,听听电视和广播,动不动就是“喋血街头”。真叫人无可奈何!
    有的时候,我们没有弄懂一些语词、词组、成语、典故的意思,造成了使用不当或错误。比如,“问鼎”一词即是媒体常错的典故。甚至将一场赛事,运动员夺冠,写成“问鼎了冠军”。这里有必要说说这个典故的来历。传说禹铸了九鼎,传夏、商、周三代,成政权象征。春秋时、楚庄王陈兵于洛水,向周王朝示威。周派使者慰劳,“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意思是,楚庄王有夺取周朝天下的意思。于是,“问鼎”是想图谋夺取政权但最终夺没夺到还两说。所以,它不能和“冠军”联用。也无夺冠之意。可在中央电视台的一次新闻节目中,却播出了“巴黎第五高等学校有六位教授问鼎了菲尔兹奖”。
   “折桂”一词就又不一样。它比喻科举及第,正好强调了“实现”。用它来形容体育竞赛夺冠是恰当的。相传晋武帝泰始年间,吏部尚书崔洪举荐当。后来郤诜当雍州刺史,晋武帝问郤诜如何自我评价。他说: “我就像月宫里的一段桂枝,昆仑山上的一块宝玉。”古书有“蟾宫折桂”。用“广寒宫中一枝桂、昆仑山上一片玉”来形容特别出众的人才,本来十分形象的形容人才的“折桂”,媒体上却并不多见。

    “长袖善舞”一词语出《韩非子·五蠹》,原句为“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意思是说,袖子长,有利于起舞。原指有所依靠,事情就容易成功。后形容有财势会耍手腕的人善于钻营,会走门路。而在一些报刊上,什么“纵使石油外交长袖善舞”,“货币政策如何长袖善舞”等标题,都是误用。
   运用到成语和典故时,习以为常的一大误区是望文生义。有些成语使用错误率经年不衰,以至于成了错用的经典。七月流火最为典型。《诗经》说:“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大意是,农历七月黄昏,名为“火”的星星出现在西边天空时,暑热开始消退,到九月天就冷了。“火”是星名,但不是火星,是天文学中天蝎星座中的三颗星星,属东方气宿的第五宿。“流”指下移,所以叫“七月流火”。
    可这样的词义,一到媒体,就成了三伏天暑热的代名词。其实,恰恰相反,“七月流火”不仅不指伏天,相反是转凉的天气。显然,用“七月流火”就成了误传和误用。

  类似的例子还有“差强人意”。通常媒体把这“差”字,当作“不好”和“差劲”来使用了。其实,恰恰相反,“差强人意”不仅不差,相反却还可以。

    当然,还有用成反义的词“呆若木鸡”。它的最初的含义和现在的用法没有丝毫关系。“呆若木鸡”原本是最高境界,是褒义词,我们却当它当成了贬义词,说一个人呆头呆脑的样子,就肯定用呆若木鸡。 “呆若木鸡”出自《庄子·达生篇》,这个寓言。讲的是真正的斗鸡英雄表面上呆头呆脑,说明它已经进入完美的精神境界了。别的鸡一看到这只“呆若木鸡”的斗鸡,就只能逃跑。“呆若木鸡”不是真呆,看着呆,实际却很强。这也表达了“大智若愚”的深刻哲理。

    像“美轮美奂”,不少人描写晚会、展览、色彩,甚至优美的歌,纤细的身材,都用美轮美奂。其实,轮是高大。奂言众多。美轮美奂,形容高大华美,多用于赞美建筑。而“仑”、或“伦”字,则是“轮”的讹误。如果我们不能搞懂词义,就一定会把清误为浅,把简误认少,更要命的是把错误为对。编辑真要操刀下厨,就不可盲目自信,更不可以大师傅自居。去肥留精,添加佐料,火候到不到,颜色深与浅,该查则查,该问就问。弄得水落石出,一点也不丢份儿。

                             

咬书咬报咬刊 咬天下该咬之错


    有一副对联颇能反映挑错者的爱好:“咬书咬报咬刊,咬天下该咬之错;嚼字嚼词嚼句,嚼世上耐嚼之文。”就是为了作品不留遗憾,让人读懂。可我们现时的媒体,有的成心叫你看不懂。在网络语言文字渐渐盛行时,什么“伊妹”、“超女”、“牛人”,“雷人”、“酷”、“秀”、“打酱油”“吃黄瓜”等,变着法儿一拨接一拨向你的眼球发起总攻,搞得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更还有叫你胡乱猜的是“MM”,“ML”“PK”等。就拿“ML”来说,人们熟知它是“毫升”的英文简称。岂能料到,网络的语言是“做爱”(Make love),直叫你哭笑不得。

    其实,这些新词不是不可以用。用得好还能起到意外的效果。就如一个不太熟悉网络的老年人,在一个特定的场合下,说出打擂比拚的“PK”,还能起到幽默的效果。但是,如果不分场合,不讲身份地使用,就显得不伦不类了。不是说纸媒不能用网络语言,而是说,看你是不是用得恰到好处。

    《咬文嚼字》这本刊物,专以“挑错”闻名,它咬过不少大报大刊和名著,还咬过不少名家,为了提高发行量,《咬文嚼字》也搞了一个“一字千金” 悬赏。给《咬文嚼字》的文章标题纠错,一个字奖励1000元;行文中的错误,每个字奖100元。比那古时没有人拿走千金的现代人要幸运,还真有人因为发现了这本刊物的封面拚音“嚼”只能读jiáo,不能读jué,而领走了1000元的奖金。

  “咬嚼”名家虽然得罪人,但最终那不高兴的人还是在真理面前低下了高贵的头颅。作家王蒙看完他们挑出的十处错,承认“其中九条我是接受的,有一条我还得再想一想。”原来,王蒙的《淡灰色的眼珠》有一句“我同时窃以为”,纠错的读者认为,窃,是自己的一个谦词,放在“我”后面有重复,好比“你家的令尊大人”一样,有些叠床架屋的味道。后来查证,“窃”是谦词,意为“私下的”,所以,“我同时窃以为”这种说法也说得过(这两可说,是个特例)。

不损其人 不损其文

    报人一生写的或编的文章,并不都敢堂而皇之地收在自己的《文集》里。往往有这样的现象,当他在整理的过程中,一种廉价的心理,一种过失的悔意,时不时地让他冒些冷汗,渗些鸡皮疙瘩。真所谓,看新闻奖如同吃糖块,报新闻奖却常吃后悔药。谁都会在这时候真切地看清楚,要做到“不损其人,不损其文”确实非常之难。我们不能因为没有孙犁的“不能措一辞,不能改一字”而放弃我们的追求,来小视自己的抱负。既然把新闻作品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就要让它活得好,活得长一些。为了这个目标,就要从自己的“孕育期”做起。先是营养,就要广征博取;再加锻炼,就要炼字炼句;不吃错药,就要减少差错。

原载2011年第三期《科技新闻》

  
 
评论(共 10 篇):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5-31 8:18:53

   

 

谢玛瑙关注.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5-30 22:56:54

   

 

是第二声.谢谢.   

   

  评论者: 闫瑞敏

发表时间:2012-5-30 22:32:08

   

 

范建先生:大文拜读,受益匪浅。只想请教一个问题,《橘柑大识蝇》的一文中,“为害”这个“为”子,一声,还是二声。   

   

  评论者: 袁玛瑙

发表时间:2012-5-30 21:57:00

   

 

难得的一课,谢谢了!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5-30 21:39:05

   

 

昌仁战友真是过誉。能与你共勉,幸甚,谈何下顾。 你看,我一方面纠错,而自己却犯错。可见这文字上的讹误是常讲常犯的。谢谢你的认真和细致。我已遵嘱订正了。祝好。   

   

  评论者: 解昌仁

发表时间:2012-5-30 21:25:05

   

 

范建、新原二位战友的诗文,每篇必读,受益良多。作为专业报人,能拨冗下顾,来网上与战友们交流,无意之中,金针度人,传授了知识和经验。作为受益者之一,特致衷心的感谢! 第三自然段中,“吕布韦”应为“吕不韦”,可能是录错了。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5-30 21:23:56

   

 

新原,你说的科技新闻,正是我们的相同之处,所述两点,亦是我意.在新闻实践中,文科背景的人很难胜任科技题材,这似乎是常态.所以现在的媒体喜欢要理科具有专业背景的学生. 伤文伤义的新闻出笼后,往往令科技人员反感.这也是当今的不少的记者不受待见的原因之一.话说回来,当科技人员面对一个内行,他说的你不仅能够领悟且能说到他的前面,那他自然另眼相看了.也会与你热乎起来.这方面我有一些体会.说到科技人物,更是科技报道的难题.科技人讷于言或不屑于言,不能怪他,要怪则怪记者的火候不到,这就是科技报道要研究的重点. 你在理工类大学呆了多年,接触过许多科学家,也写出过不少通俗活泼的科技人物报道,我是领教的.这与你深入他们的内心世界和对科技知识的详解有关.所以,只有工夫到家,就能妙笔生花的. 我明天抽时去你那儿,去前会给你电话.回见.   

   

  评论者: 范建

发表时间:2012-5-30 21:07:59

   

 

小蔡,你好.你总是对我过高的评价.受之有愧.你在新闻上的悟性和勤奋我是知道的.我所谈到的这些,也是新闻实践中的一些体会而已.是想用前人的一些弯路或不足,与大家共勉.当与否,权当姑妄听之. 对于读者而言,每在读到报刊或听到影音的传媒时,都有这样那样的疑惑和不解,而这,正是媒体人的败笔所致.所以,我试着总结.作前车之鉴. 小曹今天到北京了,可惜离得较远,又不熟路,加上我正琐事缠身,未能一见,只待下次去南方再聚了.他说与你在上海见过,祝好.   

   

  评论者: 黄新原

发表时间:2012-5-30 9:51:50

   

 

范建,看了你的文章,很有同感。只是你的总结方位很全,开掘也深,堪称好教材。其实作为同行,我觉得我们相通的地方还有“科技”这一概念,在理工科学校编刊物,对科技文章的编辑须注意的地方,往往比纯文科刊物要更严谨更慎重,弄不好,就会伤文伤义,谬之千里。再有就是对理工科人物的采访,也是大问题,他们和文科学者不同,很多人讷于言或不屑于言,如何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让他们感觉你懂他们,并愿意跟你说话,这也需要写作之外的功夫。 你的勤奋敬业很激励我,还有很多地方要向你学习请益。    

   

  评论者: 蔡国富

发表时间:2012-5-30 9:01:38

   

 

看着范老师的《新闻讲堂》仿佛又回到三十年前,在部队范老师给我们讲课时的情景,深入浅出的讲课,通俗易懂的表达,让听课的战士们很容易接受,并且增长了很多写作知识,准确的用词、用字、造句学会后,真是终身受益,在部队打下这些功底后,回到地方工作,只要单位起草文件,也只有我起草的几乎不需要秘书修改。 今天范老师将这些经验传授给战友们,让我们又一次学到更多的知识,三十年后还能听到老师的讲课就更是一种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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