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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警察生涯(15)——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表时间:

2013-1-29 22:22:38 更新时间: 2013-1-30 13:10:36  更新者: 罗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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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文学    
作者: 罗永志   [这是对本篇第 6838 次阅读] 阅读评论

  

   翻过4200多米的折多山,在我们经过塔公草原的时候,天边突然出现了一道彩虹,我说是老天爷在给我助威保佑,暗示着我们此次的行动一定会旗开得胜,马到成功的。

   20047月,我带领三名得力的侦查员,在雪域高原的藏区,成功地抓捕了一个被公安部通缉了七年的逃犯,这是一个身负三条人命的杀人狂,他非常狡诈,很有点反侦查意识,在一次又一次的缉捕当中,他都累累漏网晓幸在逃,他提心吊胆,东躲西藏地和警察捉了七年的“迷藏”,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次他无路可逃了,几经较量之后,他终于成了我们的手下败将,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最严厉的惩罚。

   可以说这一次他已经是无路可逃了,因为这次来与他较量的对手当中,前面的三位警察曾经都是当地警界显赫一时的老侦查员,而且都是久经沙场的刑警队长出身,有多少狡诈的对手最终都还是败倒在了他们的手下。

    我们押解着这个逃犯凯旋的时候,县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带队,他们翻过了二郎山,到大渡河边的泸定县地界上来迎接我们,年轻民警给我们敬献鲜花,弟兄们都说,老刑警就是老刑警,不一样就是不一样,老将出马,一个顶俩,领导和同志们都显得异常兴奋,问长问短无微不至,电视台的记者忙的不亦乐乎,使得来往的车辆行人都驻足观看,当看见把一个身负脚镣手铐的人从警车上押解下来的时候,大家都向我们投以赞许的目光,并向我们伸出了大拇指。

   我们的车队刚刚进入雅安市境内,市公安局的局长带队,市局全体党委成员列队迎接我们,当时,我真的就像刚刚从火线上下来的英雄一样,那种感觉确实是爽极了,一种荣誉感、自豪感、成就感油然而生,几天的长途奔袭,辛苦劳累顿时烟消云散,说真的,能够享受到如此高规格场面的警察,恐怕在我们雅安警界,我还是屈指可数、为数不多的人啊,用这种规格来迎接专案组的,好像还是第一次!因为,按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考核标准,追捕到一名逃犯可以记零点一分的成绩,但是,我追捕到的这名逃犯就得到了13分的高分,也就是说,我的这个得分数,就相当于成功的追捕到案了130名逃犯的成绩,可见这名逃犯的身价之高!

   说实在的,我这辈子在案件侦查这个方面,确实还是有点小运气的,很有一些大要案件和犯罪嫌疑人总是“喜欢”栽倒在我的手上,难怪弟兄们都说我是个福將,辟邪,这好像都有点迷信了一样似的,难道这也是“命”啊!

   我警校的同学藏族局长为我们接风,给我们献哈达。

   后来,在他被执行死刑的那天早上,他提出一个要求,说是想要见上我一面,还说他很佩服我,在路上对他很关照,说我对他讲,你犯了罪我抓你是我的职责,如果放纵了他,我就是失职,只要是我老老实实地和他们合作,他保证不会为难我,罗政委一路上都没有把我当成杀人罪来对待。

    这是在途中翻越一座大山时拍的,后面可以看见远处的雪峰,海拔4000多米,是什么山?忘了,因为里面4000米以上的大山实在是太多了,真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啊!

   他说的也对也不对,我怎么可以不把他当成罪犯呢,而且我们还要把他看死看牢,我们都明白这个逃犯的身价和分量,绝不容有一丁点的闪失,一定要成功地将他押解到案,这实际上叫做“内紧外松”,我告诉他,虽然你触犯刑律构成了犯罪,但我尊重你的人格,如果你心怀鬼胎不老实的话,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所以他一路上都很“规矩”,实际上这只是表面现象,不过,我可是在“拉屎纂拳头,暗中使劲”罢了,因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他是一个有着三条人命的逃犯,他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亡命之徒,他随时随地都在想如何可以逃避法律的惩罚,只要我们稍微放松警惕,随时都可能会发生逃跑、自杀、自残的后果,甚至还有可能在路上车毁人亡,因为里面的道路非常险要,要特别防止他在最危险的地方突然跳起来抢夺方向盘,对于他们这些人,你绝对要处处小心,千万不可被一些表面的现象所蒙蔽,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凡事都要从最坏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和应急预案,决不能掉以轻心,只要人还没有被送进看守所,你就不可能轻松,为了不让他在路上有其非分之想的时间和机会,我让大家轮番和他古今中外的一顿海吹,不停地讲些笑话来分散他的思想精力,同时也“请”他把这七年亡命天涯的经历讲给我们听,这样就达到了既吃透了案情,又让他没有机会去考虑其他的问题,可谓是“放屁吹灯——两全其美”,让他在一路的“欢声笑语”当中,“愉快”的结束他最后的这一段特殊的人生“旅行”。

 

  
 
评论(共 16 篇):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2-5-10 22:27:14

   

 

谢谢蔡国富、 陈子才、闫瑞敏的关注和留言,闫瑞敏战友提出的这个问题其实在以前我也想过,我曾经还击毙过一个歹徒呢,干的就是这个活,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自己多加小心就是了,可也不能神经过敏啊,更不能自己吓唬自己,不过,就是死了也无所谓,我早就已经有了垫背的了,也亏不了啦,哈哈,算命的都说了,我这个人的命硬,有菩萨在保佑我呢,谢谢啦!   

   

  评论者: 闫瑞敏

发表时间:2012-5-10 20:12:05

   

 

罗永志: 你们要是退休,是不是应该搬家?不然那里的罪犯都认识你了吧,同志危险哪!来北京吧!哈哈哈!   

   

  评论者: 陈子才

发表时间:2012-4-29 0:31:15

   

 

送罗政委藏头诗: 永不后悔当警察, 志在为民保平安。 英勇善战擒歹徒, 雄才伟略立新功。    

   

  评论者: 蔡国富

发表时间:2012-4-28 22:22:24

   

 

罗兄不仅仅是刑侦专家,更是心理学家呀!虽然退休了,不要忘了将这些宝贵经验传授给下一代呦。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2-4-28 22:18:50

   

 

非常感谢战友们的关注和留言。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2-4-28 22:11:14

   

 

魏燕你不知道,长途押解是不能蒙眼睛的,因为时间太长不易观察到他的内心活动情况,这样反而容易出差错,这种案例多了,押解非常重要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就像是在为他搞警卫,神经高度紧张,生怕途中有点什么闪失,因为难以估计会有什么意外的情况发生。   

   

  评论者: 魏燕燕

发表时间:2012-4-28 21:11:27

   

 

小罗子给我们做出了榜样,只有警察的无私付出,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其实这种人已经没有人性了,罗政委还和他聊天,应该把它眼睛蒙上,不让他看见你们,这种心狠手辣的逃犯栽在永志手里是它的罪有应得。我们佩服永志,佩服警察,象老公安致敬!!   

   

  评论者: 龚伟力

发表时间:2012-4-28 17:48:35

   

 

永志,你的故事真多,你真该写本书了,不写太可惜了!   

   

  评论者: 张元淮

发表时间:2012-4-28 17:46:50

   

 

永志兄弟,好样的!   

   

  评论者: 陈维萍

发表时间:2012-4-28 16:44:43

   

 

敬佩!感动中国!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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