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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永志 
部队: 雷达33团   
部门: 指挥连 一排二班 政治处 电影组 
职别: 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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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 战友万岁

   我是33团指挥连一排二班的罗永志,我的排长是马石柱,我的班长是李新光,副班长是李正田,我1969年3月回老家河北灵寿县当知青,1970年12月入伍到锡林浩特33团,1976年3月退伍回到四川,祝愿咱们空6军以及33团的战友们:幸福安康,吉祥快乐!

   中国人民解放军万岁!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万岁!

   空军雷达兵万岁!

   战友万岁!

   锡林郭勒大草原万岁!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所有篇目(共668篇)

标题:

微山湖畔的故事!  

发表时间:

2013-7-8 10:23:47

更新时间: 

2013-7-23 22:23:21  更新者: 罗永志

关键词:

战友文学  

  [这是对本篇第 23691 次阅读]

阅读评论
         单篇显示

 

   十六年前的一天下午,我县文化馆发生了一件轰动芦山县城的事情,一个两岁半的男孩突然失踪,我当时是副局长兼刑警队长,立刻令人在现场进行了地毯式的搜寻,不准放过任何一个角落,然后又以现场为中心向外围360度作辐射查找,我们立刻追至成都火车站,在火车站及周围进行了大量的排查守候,几天时间过去了,孩子石沉大海,毫无踪迹,于是只好将此案挂起来从长计议,中途,我们多次将此案串并他案也毫无任何进展。

   2013年418日,局长通知我到他办公室畅谈,希望我能够带队出征,我当时考虑到黄新原、魏燕、闫瑞敏战友要来,便将出发的时间推至到5.1劳动节之后,谁知道42082分芦山县一场强烈地震突如其来,抗震救灾成了当务之急的工作,此案又一次搁浅,626日,抗震救灾工作基本上能让警察稍稍缓过一点劲了,于是,我带两名刑警和其家属匆匆上路,向山东微山赶去。

   费尽周折,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如愿以偿完成了任务,时经167个月,孩子找到了,亲子鉴定书上百分之99.99的结论让我如释重负,下面就是我们在这次工作当中的一些镜头:

 

   2013年6月26日,我和比我小6岁的老侦查员郭云在成都机场。

我在飞机上看报纸打发时光。

我们乘坐的是山东航空公司的飞机。

   在济南机场和被拐卖孩子的父亲、姑姑、姐姐的合影,孩子的父亲是头一次坐飞机,兴奋得很,飞机滑入跑道的时候,他惊叫道:“阿妈!飞机还有倒档哦”,让乘客们都忍俊不已。

在微山湖边和当地公安局同事们的合影。

   在微山湖宾馆里,孩子的父亲把孩子小时候的照片和我们卷宗上的照片作仔细地比对,比着比着,不禁便老泪纵横起来了。

   我做东,在当地警方和政府的见证下,将孩子的亲生父亲和他的养父结成兄弟,把两家人结成亲戚,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该再次受到伤害,希望南北两家人从此“联姻”成为一家人,打破前嫌,多联系多走动,共同为孩子的成长而努力,这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在向孩子的养父养母敬酒,全场对我这种处理方式给予了热烈的掌声,得到了微山县警方的大力赞许,不管是法律效应还是社会效应都是非常好的,微山县电视台作了全程的跟踪采访。

   我、孩子的父亲、姑姑与孩子的养父养母的合影。

   宴罢,孩子的亲人们回到房间,在焦急地盼望着今天晚上是否能够见到16年前丢失的孩子,焦急地等待着奇迹的出现和那激动人心时刻的到来。

   “我的儿啊”!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父子俩终于相见了,十六年啊,漫长的岁月,是喜?是悲?泪水犹如泉涌,止不住的泪水啊!在场的人们无不为之而动容,和他们一起流下了伤感又幸福的泪水!

   父亲久久地拥抱着儿子,姐姐和未过门的弟媳也紧紧地相拥在了一起,这些在电视电影上才能看到的镜头,今天就发生在自己身上,许久许久,他们还认为是在梦中!

   “姐姐”!“阿幺(弟弟)!”姐姐和弟弟的一声呼喊和相拥哭泣,让在场的人民也止不住热泪盈眶,十六年后的今天,姐姐和弟弟终于又抱在了一起!

   最后,两位父亲深情的也抱在了一起,从他们沙哑哽咽的呼叫当中,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壮美,看到了中国老百姓的善良,看到了中国农民的淳朴和宽容!

   这是孩子的姑姑在劝孩子的养母不要太过于伤感。

   “这就是我的儿子!这就是我的儿子!”他在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一样的话语。

   父亲翻开十六年前的影集,告诉儿子小时候是什么模样,告诉儿子,你的妈妈就是这个样子。

 这就是你小时候的样子。

    两家人的合影,找到儿子的兴高采烈,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养父养母却怕从此失去儿子,一脸愁容,心事重重,泣声不断。我宣布,你们两家人都是孩子的亲人,孩子都是你们四个老人共同的儿子,你们南北两家将来就是亲戚了,孩子已经是成年人了,16年的时间他已完全融入进了当地的社会和生活,俗话讲的好,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作为孩子来说,他不应该忘记已经养育了他16年之久的山东父母,也应该牢记在四川的芦山县还有养育过他两年的爹娘,我们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继续留在养父养母的身边生活,同时,也盼望着你们待芦山灾后重建初具规模的时候,欢迎咱们山东的亲人们到我们四川来走亲戚,我们山里人将以当地最高的规格来接待远方的亲戚和朋友,四川的亲人随时也可以到山东走亲戚看孩子,共同担负起教育培养孩子的责任。

    话音刚完,全场便报以热烈的欢呼和掌声,孩子和他的养父养母以及在坐的村干部们都含着热泪表示一定要来四川走走亲戚,也欢迎四川的亲戚常来微山,至此,这顿饭早就已经超越了它的现实意义。

   处理这个案子我是这样考虑的:
   一是16年前我国刑法还没有规定买方的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
   二是考虑到孩子选择和其家属的意见,毕竟孩子已经是成年人了,如果强行处理有可能酿成不良结果;
   三是这样处理也不会影响追究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四川的父亲给孩子的手机,并办的是当地的卡,还交足了话费,希望能够和山东的儿子经常在电话中联系畅谈,同时,也给未过门的儿媳妇买了一个比给儿子还要好的手机,同样也办理了卡并交足了话费,四川父亲的举动,让在场人都交口称赞,肃然起敬。

    在两家和睦、祥和、大度、轻松、愉快的交谈当中,共同的儿子和未过门的儿媳妇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我局的小刑警在给孩子的养父和幺爸(小叔)敬酒。

 我局的老刑警在真诚地祝福着两位年轻人。

     共同的语言来自共同的目标,还有他们的那个年龄段,你看他们的神态,就像是遇见了好长时间不见的老同学、老朋友。

    南北两家在我们下榻的微山湖宾馆前留影,看得出来,现在的两个家庭已经基本上不存在隔阂和分歧了,我的付出已经得到了回报,一切为了两个家庭的幸福,一切为了孩子成长和幸福,一切为了社会的稳定,同时,也是为了法律的尊严!

    两家人与我们专案组、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合影。

    7月5日下午3点钟,局里电话通知我赶快从体育馆临时安置点回来,原来是孩子的父母、亲戚、街坊邻居带着锦旗,敲锣打鼓地来到了公安局,向我们表达了老百姓的一片心意和感激之情。

 “祖国的忠诚卫士,人民的贴心公仆”,这是孩子四川的父亲想了几天几夜才想出来的肺腑之言,我很惊讶,想不到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竟然如此细腻有才,人民警察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和声誉,你给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做了事情,他们就会把你当作亲人和朋友,就会喊出“还是共产党好”的心声!

  和我一起接锦旗的是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

 和当事人一家三兄妹的合影。

    他们的街坊也打起腰鼓前来助兴,一时间,也很多的老百姓也聚集到了公安局,希望能够尽快了解到这大家都关心的新闻。

    孩子的父母含着热泪非要双双跪在我的面前向我致谢,我赶紧扶起了他们,连声说道:“要不得,要不得”,围观的老百姓见状突然爆发出一片欢呼声,让我这个老警察也被这火热的场面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孩子的母亲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邀请我们一定到他们家喝酒,我欣慰地答应“一定来,一定来”!

    我在回答着孩子母亲和乡亲们所提出的种种问题,回答让他们非常满意,一种成就感而感像一股暖流一样,让我也激动不已,让我欣慰。

 

  

评论(共 31 篇):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3-7-23 22:23:21

   谢谢段雨虹战友、张玉武战友的关注和留言。   

 

  评论者: 张玉武

发表时间:2013-7-23 16:25:55

   公安战线有罗永志战友这样的人民警察,人民高喊万岁。你做了感天动地的好事人民会记你一辈子,人民的好公仆,我们老兵的好榜样。祝你健康快乐!   

 

  评论者: 段雨虹

发表时间:2013-7-23 15:21:47

从头到尾含着眼泪看完,真是感动人,永志做了一件千秋功德的好事。北空劲松干休所一位老干部的孙子10个月大被保姆拐走,到今天快二十八年了,至今渺无音讯,是一家人永远的痛,是干休所永远的痛,我痛恨人贩子,支持永志的重拳打拐行动,为永志妥善处理生父和养父二家人的关系而叫好。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3-7-22 20:55:26

   谢谢朋玺战友的关注,近来可好。   

 

  评论者: 牛朋玺

发表时间:2013-7-22 6:48:13

图文并茂,真好!
看了好多遍,心里感觉真不错!借用佛家的话说是,有功有德又圆满!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3-7-21 22:25:12

   谢谢老乐战友、一旭战友、维明战友、艳芳战友、魏燕战友、金城战友、维萍战友、元淮战友、史大姐、解副参谋长的关注和留言。   

 

  评论者: 解昌仁

发表时间:2013-7-21 18:25:15

人民卫士,不辱使命!   

 

  评论者: 史黎晴

发表时间:2013-7-12 2:32:09

    感动得眼泪止不住地流,都像永志这样的好警察完全彻底的尽职尽责,我们的国家才会大有希望!祝福两个家庭和年轻的孩子!“祖国的忠诚卫士,人民的贴心公仆”,永志和芦山的人民警察当之无愧!永志保重啊,问候小曾!   

 

  评论者: 张元淮

发表时间:2013-7-11 19:50:24

永志兄弟,你又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评论者: 陈维萍

发表时间:2013-7-11 16:01:44

    看过许多打拐实例、打拐电视专辑的报道,但是象罗政委将此事处理的如此人性化和圆满的真不多见,好感动人啊!罗政委不愧是“祖国的忠诚卫士,人民的贴心公仆”受之无愧!   

 

  评论者: 栗金城

发表时间:2013-7-11 0:20:29

永志战友:文章写的感人,你是人民尊敬的警察,你们为了人民的利益,不辞辛劳、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服务。你们真不愧是让人敬畏的人民卫士。   

 

  评论者: 魏燕燕

发表时间:2013-7-10 9:35:31

感人的故事,真情的场面,罗政委真是警界精英,人民的楷模,不知案子过去这末多年,是怎末发现线索的?
罗政委没有穿上警服与他们的两家人合个影,我看到小陈刚穿上警服很精神,你那张和念龙合影穿白色警服的那张照的也特好!
人民公仆为人民,是我们罗政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危险与困难留给自己,把幸福与欢乐带给百姓,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军功章给你,怎样奖励你都应该!
你这次出任务我和新原哥还担心你有危险呢,结果是“皆大欢喜”啊!你又为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大善事,人民感谢你,我们的英雄罗!!!   

 

  评论者: 彭艳芳

发表时间:2013-7-9 23:49:45

敬佩!近期暴雨,望保重!   

 

  评论者: 殷维明

发表时间:2013-7-9 22:58:28

英雄警察志未减,
解甲不离第一线,
灾后把守安置区,
为救灾民做贡献。

重整警装又接案,
微山破案再启航,
为亲父母找孩子,
结果两家都如愿。

破案高手重出山,
案情查明亲相见,
法律效果己达到,
社会效益更圆满。

精彩人生绚丽篇,
永志故事扣心弦,
将门虎子英雄胆,
六军战友好榜样,   

 

  评论者: 闫一旭

发表时间:2013-7-9 22:48:03

感动啊,执政为民的好警察。   

 

  评论者: 王进乐

发表时间:2013-7-9 21:40:01

永志,你又立了一个大功啊!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3-7-9 11:37:09

   谢谢先庆战友、本祥战友、长寿战友、长海战友的关注留言,处理这个案子我是这样考虑的:
   一是16年前我国刑法还没有规定买方的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
   二是考虑到孩子选择和其家属的意见,毕竟孩子已经是成年人了,如果强行处理有可能酿成不良结果;
   三是这样处理也不会影响追究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谢谢战友们!   

 

  评论者: 吴长海

发表时间:2013-7-9 10:38:32

罗政委此事于情可谅于法有违,但为了孩子这是最好的结果了。哎!罗政委辛苦了。    

 

  评论者: 傅长寿

发表时间:2013-7-9 10:10:40

永志,你是:军中卫士,警界精英。今后没这类案子,那该多好呀,因为失去孩子太惨忍了!   

 

  评论者: 王本祥

发表时间:2013-7-9 8:01:20

  原来这样去的微山呐。罗警官伟大,爱民警官。空六骄傲。   

 

  评论者: 曲先庆

发表时间:2013-7-9 7:52:03

感天动地罗警官!   

 

  评论者: 罗永志

发表时间:2013-7-8 21:24:09

   感谢闫瑞敏战友、徐兴伟战友、闫民校战友、杨小海战友、蔡国富战友、王泰乐战友、姚念龙战友、林年福战友、曹保明战友的关注和留言,谢谢大家!   

 

  评论者: 曹保明

发表时间:2013-7-8 20:43:50

    军中辉煌。警界精英,震不夸的钢铁意志,华彩的人生乐章。   

 

  评论者: 林年福

发表时间:2013-7-8 20:09:18

场景动人,皆大欢喜!打击此类犯罪是当前公安机关的统一行动!罗政委辛苦了!保重!   

 

  评论者: 姚念龙

发表时间:2013-7-8 20:00:20

我目睹了这件事的结尾,当时已把我感动的稀里花拉,我含着泪帮他们照相,分享他们此时的幸福,也理解他们两家此时的心情,更理解孩子此时的纠结心情,同时对罗兄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所折服。只是罗兄在微山呆的时间太短了,没亲过来。   

 

  评论者: 王泰乐

发表时间:2013-7-8 17:00:58

罗兄办了件功德无量的好事。这比单纯的打拐要人性化啊。社会效应会更好。敬礼   

 

  评论者: 蔡国富

发表时间:2013-7-8 16:01:15

罗兄的介绍看到我热泪盈眶,拐骗孩子者要遭天谴,而您做了一件功得无量的大好事。最后我们也祝福这两家人能和美幸福!   

 

  评论者: 杨小海

发表时间:2013-7-8 15:49:47

为永志战友的又一次壮举喝彩!   

 

  评论者: 闫民校

发表时间:2013-7-8 15:32:31

“祖国的忠诚卫士,人民的贴心公仆”受之无愧!
办案的过程充满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和谐维稳工作做到了家。这才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好警察。   

 

  评论者: 徐兴伟

发表时间:2013-7-8 14:16:42

    但愿天天都有这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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