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
龚伟力
写下这个题目,突然想起,这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杂文集。鲁迅曾经说过一句大实话:人一生下来就在走向自己的坟墓。而“纵使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宋人范成大的这一名句,之所以被传诵至今,也是他说了一句大实话。纵使你家门槛再高,纵使你有万贯家财,最终你还是要死,还是须要一个土馒头,进入那堆坟墓。所以,无论作文还是说话,做人还是做事,终究还是实在点好。
但是,现在人死了,那坟不仅仅是一个土馒头,而是大理石馒头,汉白玉馒头,甚至玻璃馒头,水晶馒头。那气势,那派头,比活着还气派。不是吗?活人住的地方,每平米卖到4、5万,而死人住的地方,每平米卖到8、9万。甚至有大款花一百万、五百万建坟墓的,大有和秦始皇墓一比高低之勇气。这种讲究的派头,活着攀比还嫌不够,死了还继续攀比下去。有意思吗?
当然,多数人也未必是攀比,只是给逝去的亲人找一个安息的地方,以便入土为安。无奈坟地、墓地涨价涨的太离谱,让活人承受不起。最重要的是,这土地本来就有限,死人与活人争地,死人是越来越多,这如何是好?我国有13亿多人口,每年死亡的人是800万,按此计算,全国现有的墓地只够使用十年。也就是说,十年以后,死人也没有地方可以埋了,别说大理石馒头、汉白玉馒头,即使土馒头也没有了。实际上,我国住房使用期限是70年,而墓地使用期限是20年。这就是说,20年后,有可能将这片墓地推倒重来。
中国的殡葬改革,从棺葬到火葬,是一大进步,但是从土葬到海葬却迟迟难以推进,原因是人们的观念还没有改变。我国有些少数民族(如蒙族、藏族)实行天葬,比汉族简单得多。从唯物主义来看,人死如灯灭,死了既没有灵魂,也没有来生。人们对逝去的亲人的最好的纪念,不是给逝去的亲人建多大的坟墓,而是继承逝去亲人的遗志,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当然,由于人们希望对逝去的亲人有一个寄托哀思的地方,有些地方推行的树葬也是一个好办法。而如果你到美国去看一看,美国虽然地多人少,但那里的墓地简单得多,一个十字架或一个30公分见方的小石块就是一座坟墓。
每到清明,看着长长的人龙、车龙,涌向亲人的坟墓,他们去祭奠、去扫墓,有没有想过,对于这坟,也是该改一改了。现在是走向亲人的坟,将来走向自己的坟,坟在哪里呢?我想,不如把骨灰撒在海里,既简单,又干脆,不与活人争地,不给后代增加麻烦,连土馒头也不须要了。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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