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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了,借战友们的几幅照片做个视频,送战友们一支歌。(图片中的几位战友:在没有征得各位同意的情况下,就把您的照片擅自做主用在创作上了,如果感到不满意,请提出来,我立刻就改,再犯、再改。直到大家满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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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刘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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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7-1 23:2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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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兄:感谢你的厚爱,把我不太像样的照片编入了视频,这官司在我这就可解决,不必到高法,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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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赵伟华 |
发表时间:2008-7-1 7:4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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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宏、刘荣安二位战友好!
看到二位的评论,心里才有了点底,倒不是感觉视频做的如何,主要是在视频制作中不经当事人同意就使用肖像,总有点担侵权嫌疑,好在我的这些战友都非常通情达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到最高法院民庭告我的,谢谢二位的和战友们的热情支持!!!
在创作视频方面我刚学了一点儿,才开始爬,见笑了。其实还是在范宏老弟的《我爱祖国的蓝天》FLASH动画的启发下才有了想学视频创作这个念头,所以就试做了一下,也是看到了战友们的好多英姿和感人事件才有了近似不顾一切的创意,希望战友们多多帮助,多提意见,咱们尽量生活的充实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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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刘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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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6-30 22:5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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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兄:你做的视频很有专业水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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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范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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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6-30 21:3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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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华兄:弄得真不错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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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赵伟华 |
发表时间:2008-6-29 14: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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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费金鑫战友:您说对了,当年这里有大礼堂、篮球场等等,是部队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
回复罗永志战友:您可千万别表扬我,在制作视频方面,我刚学了一点,比起行家来差远了,只是闲着没事儿时,自己逗自己乐。
回复肖伟强战友:欢迎您指导,我在审美和创意方面还需向您学习,希望今后能见到您更多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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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肖伟强 |
发表时间:2008-6-28 23:1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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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不错,有气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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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罗永志 |
发表时间:2008-6-28 22: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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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华兄你好.你可真不简单,真有两刷子,佩服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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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费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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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6-28 10:5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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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
那篮球架上身子的背后,像是当年24师中营区礼堂的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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