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芳故居位于珠海前山镇梅溪村。建于清代。坐东向西北。主要建筑包括陈公祠、3座大屋、1座洋房和1座花厅,建筑面积2495平方米。门前、屋巷铺设石板和砖块,种白玉兰、九里香等花木,周围筑围墙,东西两角设哨楼,组成陈氏家庭庄园式的建筑群,占地面积5742平方米。
陈芳(1825~1906)字国芬。广东香山县(今属珠海市)人。幼时接受过良好的传统文化教育,14岁丧父,跟随伯父陈仁杰到澳门、香港学做生意。 2008年我和我爱人参观了陈芳故居 1881年,被任命为清朝政府驻夏威夷首任领事。他在任职期间致力于制定保护侨民的规章制度,如财产和土地问题、小孩入学问题、劳工自愿签约等问题。 1891年,他在香港投资道格拉斯轮船公司,在澳门投资酒店业,引进荷兰牛,办牛奶公司。他在家乡热心捐资办学、修筑道路、修建祠堂、兴办慈善事业,被光绪皇帝赐建“急公好义”、“乐善好施”牌坊。陈芳牌坊共三座,由于无知,文革毁掉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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