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党的90年生日
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
每当经过坐落在中环线红旗路云轩公寓小区旁(美丽欣殿东侧),看着绿荫荫的草地,生机盎然的树木,姹紫嫣红的花朵,老人在条椅上歇息,青年人在树下谈情,儿童在空地上玩耍,自己心中都会产生一种欣慰和自豪,因为居民群众能有今天这样舒适祥和的生活环境,有着自己一份贡献。
那还是自己担任信息科长期间,一天,机关一位干部将一份群众信访件交给我,仔细一看,是云轩公寓业主委员会反映,市红十字会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在小区东侧10米处要建一座24层高的紧急救援中心,此建筑不但违反居民购房合同对周边环境的约定,而且将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并发生了居民现场抗拒施工事件。就在转天,业主委员会的人又找到我当面反映,房地产开发商为阻止居民反映问题,竟顾人进入业主委员会主任家,朝主任双腿打了两枪把人击伤进行恐吓。我认真了解情况后,又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的确是“为政府做劲,建设天津市红十字会救援中心”大字赫然醒目地刷写在墙上,同时墙上也漆写着群众发泄不满的标语。一面是政府工程和开发商为经济利益雇人行凶,一面是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利益受损,自己想,作为信息科长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如实向政府反映群众利益,让上级领导真实掌握民情了解民意。自己速将群众反映并联系枪击事件以《情况反映》形式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市建委领导。此事立即引起市领导高度重视(据说事件反映得到时任市长张立昌关注),并责成市建委调查处理此事。时隔不久,由市建委牵头,市规划局、市红十字协会并特邀我参加召开协调会,会议一开始,红十字协会秘书长上来就以势压人严厉指责我,“建天津市红十字会救援中心是市政府为百姓办的20件实事之一,已上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而我的情况反映不真实是干扰了市政府决策……”。我据理力争,“我的职责只是如实反映社情民意,让上级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避免居民与开发商矛盾更加激化,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当时主持协调会的市建委的那位副主任当面肯定我向上级反映问题还是对的。
市建委协调会不久,有一天,当时的单位办公室主任气冲冲找到我,劈头盖脸说我给南开区政府添乱找麻烦了,随即将一张纸递给我,原来市建委协调会后,形成了一份《会议纪要》印发到南开区政府办公室,竟给我列了四条罪状,中心内容是我向市领导反映问题不真实,误导了市政府决策。我当然不承认这份所谓《会议纪要》,我始终坚持认为,我完全是依据职责,按照正常程序向上级反映群众要求,我没错。该主任见说不了我,于是又跑到分管领导处告我状,分管领导对此事却采取了暧昧态度。我想市建委那位副主任当面也没说我别的,还肯定我向上级反映问题是对的,背后却形成《会议纪要》告我黑状,我不能就这样窝囊屈受,于是提笔直接给当时分管建委的俞海潮副市长去信,反映市建委下发《会议纪要》的错误做法和不实之词,该副市长很快给分管副主席回了电,批评了市建委的这种做法。此后不久就看到了云轩公寓现场停止了施工,清理了废墟,恢复了空地。后来得知,开发商是在合法手续尚未办全,只是打通某些关节而先行施工的,(我想这也是市有关部门某些即得利益者对我不满恶劣态度背后的真正原因)。最终经过多方努力,市里取消了在此处建市红十字会救援中心的计划。
过了一段时间,云轩公寓业主委员会给我来电话,说枪击案已侦破,的确是开发商顾人行凶企图阻止居民反映,并告诉我,要代表居民来区政府给我送镜框表示感谢!我婉言谢绝了这种做法。事后我也想,开发商既然敢雇人向反映问题的居民代表开抢行凶,难道就不会对将问题反映到市里的我进行报复吗,但我对此毫无顾虑,因为我的职责要求我必须这样做。在日后的社情民意反映工作中,我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座右铭,即“人民意志至高;人民利益至大;人民权利至尊”(这也是人民军队培养了我正直爱民的品格)。通过这件事,我也真正看到了市领导和市政府高度重视社情民意反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思想和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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