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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李维云 福建省商业厅
赵时华 河北省唐山百货公司
蔡光金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军队干部的有关待遇
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地方专业技术人员成为现役军人后,按不同的参军入伍渠道,大体可分为军队干部和士兵两种身份。一般情况下,从"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国防生毕业入伍以及特招地方专业技术人员入伍"(为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地方特招新学科、重点学科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补充部队、基层专业技术急需岗位的工程技术骨干人才)三个渠道入伍的,则为军队干部(分为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身份;而平时以应征公民身份由兵役机关按规定征集入伍服现役的,则为士兵(分为义务兵和士官)身份。
现役军官: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简称军官)是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军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军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社会生活中享有与其职责相应的地位和荣誉。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文职干部: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文职干部按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根据工作需要,文职干部与现役军官之间,可以相互改任。 军队干部的有关待遇
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军衔
中国军衔制详解和陆海空三军军衔制的发展
建国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度,一次是抗战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度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
建国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军衔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对实行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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